自今年九月以来,北京奥运极力彰显的盛事和谐已经过去,特大事故与丑闻接踵而来,先有二百余人丧命的襄汾特大尾矿库溃坝,后有三鹿奶粉掺入三聚氰胺导致上万名婴幼儿患病住院﹑四人死亡的公共卫生危机,随后又有导致43人丧生的深圳龙岗区舞厅大火,还有造成37人遇难的河南登封矿南。震惊之余,是一系列官员纷纷落马。9月14日,山西省正﹑副市长因为襄汾溃坝事故被免职,在此之前,临汾市委书记被停职检查,副书记被免职,襄汾县委正﹑副书记,正﹑副县长已被提名免职。
9月22日,李长江宣布辞去质检总局局长职务的同一天,石家庄市委书记也被中央免去职务,在他们之前,石家庄副市长﹑市畜牧水产局局长,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等人已先后丢官;9月22日,深圳龙岗区火灾又有5名官员被摘去乌纱帽,同一天,登封市矿难三名官员或被处分,或被免职。从这个角度来看,说中国掀起官员问责风暴并不过分。
中国官方媒体纷纷就此展开讨论,认为,从中看到了问责制在中国走向制度化的开端,称赞中央政府的问责力度前所未有,显示了中央治党理政的一个决心,也是对民意的一个尊重和交代。人民网9月23日更是在一篇历数9月落马官员的文章中表示:“中央和相关部门的处理方式让民众从大不幸中看到了大幸”。
但是,李长江在三鹿毒奶粉事件曝光十天之后﹑在患病儿童数字已经超过万人时才引咎辞职。一系列的罢官决定更是应时作出的政治举措,而不是法律框架下的责任追究。而且,安徽阜阳“大头娃”伪劣奶粉事件之后才几年,中国就又发生如此严重的毒奶事件,暴露出中国食品安全存在的体制性缺陷。李长江辞职能否解决全部的问题?官员因重大责任事故而丢官也许可以暂时舒缓民众的愤怒,但在何种程度上有助于解决导致这些事故的实质问题?杜绝重大责任事故循环往复﹑不断发生的怪圈恐怕不能只停留在几名官员丢官的层面。三鹿奶粉事件中有关方面曾为了北京奥运的祥和气氛而阻止报道;事件不断扩大的今天,新闻媒体自由报道的权利也仍然受到限制。官员问责制如何可以在没有舆论监督条件下正常运作,像中国官方媒体期待的那样,走向常态化﹑制度化?
2008年9月24日星期三
法国媒体:中国媒体呼吁为"行政问责制"立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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