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0月3日星期五

胡锦涛强烈暗示 中国土地政策即将松动

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在即,总书记胡锦涛日前巡视安徽农村,在30年前中国农村改革起始点的小岗村里,公开承诺将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,强烈暗示现行的土地政策将在下周四召开的三中全会后松动。

  根据新华社的报道,胡锦涛在与农民对话时保证:“我要明确告诉乡亲们……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,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。”

  胡锦涛说:“同时,要根据农民的意愿,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,发展适度规模经营。”

 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小岗村的18个村民,在1978年中国农村经济濒临破产时,率先实行“大包干”,就是将公社的田地划给个别社员经营,社员向公社纳公粮。小岗村农民这个私下进行的举措,其实违背了当时中共高层决不分田到户的意旨,后来被誉为迈出了中国农村改革的第一步。

  在中国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,胡锦涛在小岗村做出上述宣布,被认为是以新土改来继承与延续前人的改革开放路线。

表现胡锦涛

把握全会方向信心


  香港《明报》报道指出,中共领袖首度提前向世人公告中央全会的决议内容,表现了胡锦涛对把握全会方向的信心。

  按照官方媒体报道,本次三中全会的议程,是审议《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。中共政治局在研究上述文件时,强调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,始终着力构建新型工农、城乡关系”,使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、共享改革发展成果。
来自香港凤凰卫视的消息说,这轮农村改革将包括发展现代化农业以保障粮食安全,保障农民利益,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等等。
  据说,中共中央可能会进一步完善土地征用制度,像延长土地经营权的年限,将农村土地的承包期从现在的30年延长到70年,以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。

  乐观的境外评论认为,胡锦涛在小岗村的讲话,暗示农村改革将涉入土地私有化的敏感禁区,三中全会将试图突破土地不得买卖的限制,胡锦涛所谓的“流转”,是“买卖”的代名词。

  不过,据深谙中国农村改革进程的分析人士对本报说,这次农村改革估计不会触及土地私有化的红线。

“多种形式流转”

是什么含义?


  他指出,关键是要了解所谓“多种形式流转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含义,要是新政策允许农民抵押土地的经营权,以此来进行融资或获得财产性收益,将具有重大意义。

  据分析,新的政策调整的更大意义,是保障农民不会因耕地被开发商或地方政府侵占,而沦为“务农无地、上班无岗、低保无份”的“三无”农民。每年中国农村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中,半数就是因农民土地被侵占所致。

  此外,在目前国际粮价居高不下的情况,中共也提升了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的紧要性。

  事实上,9月初以来不少国内专家都提出,农村土改不宜再拖。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党国英就呼吁实行土地“永包制”,即在土地权的基础上,宣布农民承包权永远不变,承包权可以转让、抵押、继承,农民还可以凭土地自组合作社。
与私有制区别仍大
  专家们认为,这样才能有效鼓励农民种地,促进现代农业发展、解决土地规模经营难题。

  但这与私有制仍有很大区别。分析人士对本报解释说:“没有私有权,意味着农民还是不能签订合同,不能在上面盖房子,不能自己开放房地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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