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9月24日星期三

法国媒体:中国律师协会负责人指地方当局禁止律师受理毒奶粉诉讼违法

针对河北省政府要求律师不要受理三鹿奶粉事件受害者诉讼的行为,中国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吴革指责说,当地政府如此行为违反了中国宪法精神,违反了「律师法」,更侵害到了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。

香港大公报今天报导,大陆律师界人士近日透露,河北省政府部门在三鹿毒奶事件遭公开揭露之前,曾与律师界人士开会,要求律师不要受理三鹿奶粉事件受害者诉讼,导致河北省律师迴避和拒绝受害者索赔的委託。

中国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吴革对此表示说,中国宪法规定,公民依法享有辩护权,他们有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,河北禁止律师为三鹿奶粉受害者诉讼的行为,不合乎宪法的精神,违反了宪法。

他并指出,此举同时也违反了「律师法」,干扰了律师的正常执业。吴革说,不允许律师接受三鹿奶粉受害人委託的决定,无论是谁作出的,都是违法的,应受到法律的处罚,律师可以直接通过诉讼保护自己的执业权利。

他还建议,这次三鹿奶粉的受害家庭大多都是中低收入阶层,也属于特殊人群,他们应该获得国家的法律援助。」吴革表示,对于三鹿奶粉的受害者,中国政府应该掏钱使他们获得法律援助,得到法律的救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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