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9月22日星期一

加拿大媒体:深圳火灾事件幕后经营者为公安局科长

舞王俱乐部以新鲜刺激表演吸引客人,其中烟火及「玩火」表演更为客人受落。 据悉,该歌舞厅在区内属中档消费,为著名「摇头场」,经常有人在场内滥药,惟该店无牌无照,却能经营一年多,因幕后经营者为有势力人士,与地方政府官员关系密切。
消息称,舞王俱乐部除无营业执照、无文化经营许可证外,消防设备亦不及格,有关当局一直没有查究,原因是歌舞厅其中一名湖南人东主,在龙岗的公安分局担任科长,熟悉黑白两道,是有势力人士,不排除因此逃过查办。
据悉,舞王俱乐部的原址在龙岗龙平市场,至去年9月迁往深惠路现址开业,东主以月租10万元人民币经营歌舞厅,装修得簇新豪华,交给小姨及姨夫管理。
该俱乐部是区内著名「摇头场」,每枝啤酒售价10元,价钱比市区低廉,因此吸引不少年轻人光顾。 近年不少港人亦闻风到场耍乐,惟场内的治安甚差,经常有人滋事打架。
面积近二万呎的舞王俱乐部,二楼为包厢及舞池,三楼为包厢、舞池及表演台,全个歌舞厅有数十间大、中、小型包房,可容纳一千人。 据网上一出舞王俱乐部宣传片可见,该店经常邀请国内不同的艺人及演员表演不同节目,包括川剧变脸绝技、功夫表演,亦有歌唱、乐队、舞蹈团表演等。
龙岗是广东省深圳市下辖的一个市辖区,位于深圳市东北部,由罗湖或落马洲乘的士到龙岗,约一个小时车程。 由于该区物价比较便宜,近年愈来愈港人不惜花上更多交通时间,到龙岗消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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